政府老是喜歡搞一些演戲的事情....
企業間的運作是靠一紙合約在運行..
怎麼可能今天有人抗議明天就變更合約...
變更合約內容都是要付出賠償金的..
如果合約這種東西沒有法律效力存在,那又何必簽訂合約..
合約這麼容易變更....那怎麼又會發生茂迪、新日光
因長料合約的問題發生重大虧損.....
歹戲拖棚....經濟部也沒能力片面修改合約...
沒付出一大筆的違約金,這件事不會解決的...
http://n.yam.com/tlt/fn/20120626/20120626575823.html